公司顺利通过制氧三级安全标准化审核
发布时间:2014-03-31 作者:巨能特钢

氧气是我公司生产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动力介质,也是危险化学品之一,国家对其生产过程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。我公司于2011年通过了制氧三级安全标准化审核,按照规定,达标满三年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进行复审并换发安全标准化证书。

39日,潍坊安监局安排专家对我公司制氧安全标准化进行了现场审核。专家组先后到动力厂1号制氧和2号制氧生产现场,对主控室、制氧设备的运行及生产记录等进行了现场查看,并对现场值班人员进行了提问。

为保证制氧三级安全标准化审核的顺利进行,承担此次主要审核任务的动力厂提前做了精心的准备。组织成立了制氧产品安全标准化实施机构,并以最新下发的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》为主要实施依据,参照《制氧工艺操作规程》、《氧气站设计规范》、《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》等30多个国家标准进行了全面的准备工作。多次组织召开会议,对生产现场隐患进行自查,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。完成了40多个相关规章制度的编写以及各种支持资料的准备工作,对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安全阀、分析仪、设备的防雷检测及变送器、压力表、热电阻等有关设备的进行了有效检定。完成了对重大危险源、应急预案的管理备案以及现场监控的安装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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